西财大人发〔2020〕5号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经2020年4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4月21日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大学
2020年4月28日
西安财经大学教师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报范围
1.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
2.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选留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或海内外高校或研究院所的博士后研究站出站人员。
3.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学校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立德树人,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二)学历学位要求
在海内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三)学术成果要求
1.副教授职务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在二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在C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
(3)在三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并在C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
(4)在C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8篇及以上。
(5)主持教育部或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西安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教授职务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1)并(2)(3)(4)中之一条:
(1)陕西省“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其他省相当水平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等。
(2)在一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在二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在二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并在三类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
(4)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西安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学术成果认定
1.学术成果均指近5年以来的本人科研成果。
2.论文须独著或顺序第一作者(不包含通讯作者)。
3.入职后的论文均须署名“西安财经大学”。
4.论文成果不进行等级置换。
(五)教学要求
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具备课堂组织、讲授的基本技能,并系统承担过本专业一门以上本科生的课程讲授任务,或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试讲,结果为良好以上。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评审对象及学历学位要求的限制: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被评为青年长江学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Nature、Science或者《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文章;获得国家级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并申报副教授职务者。
(七)对于学科建设急需并在某一方面或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杰出人才,经校学术委员会3位以上委员联名推荐并经校长提名,可以参加特别评审,其评审资格可以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第四条 特别评审每年不单独组织申报评审,在学校开展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一并进行,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按照评审比例择优评审。
第五条 符合申报范围的教师只能申报一次特别评审。
第六条 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依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试行)》(西财人发﹝2018﹞9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