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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财大党发〔2019〕32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7-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西财大党发〔2019〕32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教师〔2015〕24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育人环境,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教师是高等教育的主体,是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自强弘毅、求是拓新,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也对教师产生影响,少数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严重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引领,教育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投身教育事业。

2.坚持价值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4.坚持方法创新。以示范引领、教书育人为目标,不断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立和完善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强自律,做学生敬仰爱戴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教育等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把教书育人与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切实提高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各学院(部)及各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对分管(联系)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政策制定、检查督促和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学工作和校工会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学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

各学院(部)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保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为教师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校内其他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不断加大师德师风宣传力度。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师德师风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合力优势,采用教师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每年定期举行师德报告会等活动,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组织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研究生导师、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等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3.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开展能够推动实际工作的融合式讨论,寻求破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新教师入职培训、骨干教师研修等教师培训中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必修专题,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推进培训、访学等继续教育活动,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对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出明确的行为准则。将师德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增强教师为人师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结合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教育扶贫、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的重要内容。

4.着力加强师德师考核管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逐步建立以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为基础的师德师风综合评价体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首要内容,进一步实施师德单列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新教师招聘录用、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坚持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积极构建师德师风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师互评等制度。实施师德师风状况调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师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定期组织学生评教活动,及时反馈评教信息。逐步建立并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建立师德师风投诉平台,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6.逐步完善师德师风激励机制。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精神,注重师德正面激励,弘扬新时代教师风采.对遵守教师岗位职责要求和职业规范、师德表现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优良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开展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等工作,将高校教师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前提条件,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教学名师遴选、青年英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对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优秀者予以优先考虑。

7.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师德失范的教师及时批评教育,根据其违反师德师风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开除。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撇销其教师资格。对拥有中共党员身份的教师,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8.建立师德师风领导责任机制。各学院(部)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对本学院(部)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部门师德师风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学院(部)、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

各学院(部)、部门要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