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尊师重教、爱校敬业、终生奉献的良好风尚,表彰奖励在我校教学科研岗位上潜心育人、恪尽职守的教师,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28号),现开展2023年度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授予范围
1.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养优良,师德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在教师岗位(含“双肩挑”岗位)从事教学工作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满三十年及以上。
二、荣誉表彰形式
被授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的教师由学校在教师节期间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28号),做好荣誉称号认定工作。荣誉称号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审核的方式,并在本部门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于6月28日前将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和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B3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wjsgzb@xaufe.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4163186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
2.西安财经大学“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统计表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3日
附件【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