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5-12 14:29 点击数: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学校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安财经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辅导员

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其他要求

专职辅导员

不限

硕士

10-12

中共党员,且具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2、实验教师

部门

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其他要求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实验教师

经济学、管理学

硕士

1

学术型硕士,具有较强实践能力

3、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部门

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其他要求

教务处

学籍管理、

考务管理

计算机、

信息管理

硕士

1


基本建设处

园艺师

环境设计

硕士

1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热能工程师、电气工程师

热能工程电气工程

硕士

1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保卫处

安防监控维护及管理

计算机

硕士

1

具有公安业务能力者优先

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办公室

研究助理

经济学、管理学

硕士

1

学术型硕士,具有一定科研能力

图书馆

文献采访编目

计算机

硕士

1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

硕士

1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期刊管理中心

编辑

统计学

硕士

2

学术型硕士,具有一定科研能力

校医院

医护人员

临床医学

硕士

2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3、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原则上本科和硕士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国(境)外取得的学士学位、硕士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具备2017年派遣资格,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要求等其他条件。

三、人事管理形式及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岗位聘用合同形式管理,人事、档案关系委托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薪酬参照校内同类岗位在编职工的相应标准确定,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西安财经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外语等级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以附件(附件材料应为一个压缩包)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xacjxyrs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应为“岗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材料不齐全及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后果自负,报名材料请自行备份。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8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名单,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其岗位合格人数之比达不到1: 5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学校组织对进入面试考查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队,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

5、体检:拟聘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6、聘用报到: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六、招聘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行政楼B座3层307室

2、联系人:吴老师 曹老师

3、联系电话:(029)81556138(招聘专用电话)。

4、招聘邮箱:xacjxyrsc@163.com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予以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2、每个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3、应聘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有关事项,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可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西安财经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12日

版权所有: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