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2-10-21 11:08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系列上级评审文件,结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现将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可申报参加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在实验技术一线岗位,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的高等学校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

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的在职在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其他系列职称评审。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师德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师德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继续教育的要求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助教晋升讲师,讲师晋升副教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导师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在《评审表》或《认定表》“系、教研室对申报人的评价”中明确承担内容、班级及时间。

2.申报教师系列人员须提供累计3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科统一审核认定。

3.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从2018年(含)以来,每人每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科目学习规定的学时。

(三)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拟转评岗位工作满1年,并符合拟转评职称的任职条件。转换系列满1年方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相关问题说明

(一)学院、部门评审推荐

学院、部门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基层单位推荐评审。

1.思政系列(辅导员)从所在学院申报,学工部负责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2.行政管理部门中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从本人教学关系归属学院申报、评审推荐。

(二)申报材料审核、量化赋分要求

1.按照《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修订)》(西财大人发〔2020〕6号)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进行量化赋分。量化赋分依据《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修订)》(西财大人发〔2020〕6号)以及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文件执行。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安排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成果审核并进行量化赋分(相关表格见附件3,转换系列和博士认定讲师不参加量化赋分)。

3.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及基本教学内容量化赋分由学院或部门负责。

4.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研究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教务处负责。

5.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研究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研究生院负责。

6.科研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科研处负责。

7.学工部、高教研究所、丝路院发布立项的教改、科研项目,审核量化赋分由立项部门负责。

8.单项加减量化赋分由人事处负责。

9.审核量化赋分项目须提供原始支撑材料,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其中,SCI收录论文应提供检索证明并标注分区(2021年度及以前论文以JCR分区为准,2022年论文以中科院分区为准)。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原件,论文成果同时提供中国知网或英文论文数据库下载电子版打印件,各类复印件、清样、打印稿、稿件录用或出版通知等不能作为评审成果使用。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横向科研项目还须提供财务处出具、科研处认定的到款凭证等材料。

10.思想政治表现赋分。教师系列由学院(部)依据其上一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及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对“思想政治表现”评价赋分;非教师系列由党支部依据《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修订)》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评价赋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所有参评人员须签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诚信承诺书》(简称“诚信承诺书”)。

(四)简况表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2022版)》(简称“简况表”)。

(五)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填报

在完成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科研成果等审核量化赋分后,人事处发放网报帐号(博士认定讲师人员不在系统填报),申报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进行信息化评审填报,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见附件4。

(六)评审表

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职称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申报人员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评审表》打印一份以及《简况表》《诚信承诺书》送人事处审核。

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职称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申报人员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评审表》打印一份以及《简况表》《诚信承诺书》送人事处审核。

《评审表》经人事处审核无误后,申报人员打印一式二份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职称系统”中提交参评材料。

博士认定讲师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和《初次认定申报一览表》。

(七)关于述职答辩

1.依据文件规定,各单位评审推荐小组组织本单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述职答辩,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充分评议后评审推荐。

2.学校学科评议组对学院(部)评审推荐上报的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申报人员以及非教师系列高级和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在学科组评审时对学术业绩组织述职答辩。

(八)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

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查看(http://renshi.xaufe.edu.cn/info/1150/2020.htm)。

四、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系统填报无误且所有材料经审核后,参评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评审材料袋的封面式样见附件5。

(一)申报高级职务评审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1号材料袋:《评审表》一式2份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并提供单行申请材料。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年度考核优秀(文件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8)简况表;(9)《诚信承诺书》。

2号材料袋:论文、论著材料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3篇(本)代表作及每篇(本)500字简介,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本)代表作及每篇(本)500字简介。代表作须封面右上角用标签纸依次标注代表作顺序及作者姓名。

3号材料袋: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材料

科研项目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到款凭证等。

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材料按照《评审表》填写顺序整理归并。

4号材料袋:量化赋分表及其支撑材料及符合评审条件的其它参评材料。

(二)申报中级职务评审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1.《评审表》一式2份和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材料、量化赋分表及其他支撑材料。

2.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7)《诚信承诺书》。

3.科研项目成果类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获奖证书。

4.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材料按照《评审表》项目顺序整理归并。

五、评审时间安排

1.10月20日(星期四)向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情况。

2.10月21日(星期五)下发通知,安排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10月25日(星期二)前,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初审,并向人事处师资科报送《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及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名单(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

4.10月26-31日(星期三-星期一)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量化赋分;人事处审核并发放网报账号,个人职称评审系统填报。

5.10月31日(星期一)学院、部门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6.10月31-11月3日(星期一-星期四)申报人员将参评材料报送人事处核收。

7.11月4-6日(星期五-星期日)人事处整理材料。

8.11月7-11日(星期一-星期五)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9.11月15日(星期二)召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0.11月16-20日(星期三-星期日) 学院(部)评审推荐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材料展示无异议的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评审、公示,并向人事处报送推荐结果。

11.11月21-25日(星期一-星期五)人事处整理材料,准备学校学科组会议材料。

12.11月26日(星期六) 学科组评审。申报人员分学科组述职答辩。述职主要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汇报,每人5-8分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科组对每个人进行提问答辩。学科组按学校规定比例进行评审推荐。

13.11月26日-12月2日(星期六-星期五) 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14.11月28日-12月2日(星期一-星期五) 人事处整理材料,准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材料。

15.12月5日(星期一)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16.12月5-9日(星期一-星期五)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17.12月15日(星期四) 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18.12月16日(星期五) 非教师系列整理材料,委托评审。

六、评审费用

中级职务:200元(博士认定讲师不收取评审费);高级职务:400元。

七、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

1.根据中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以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时,要坚守诚信原则。个人如实填报业绩,真实反映成果贡献,各部门要健全材料公示制度。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4.学校坚持公开、监督、申诉的政策,即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及申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机构全程监督,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为申诉受理机构。

5.为了方便开展工作,请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加入2022年校内职称评审群(QQ群号:249843082)。

联系人:白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37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及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表格;

4.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

5.材料袋封面式样。

                                          西安财经大学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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