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我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集中办理优待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0 10:17 点击数:
学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为贯彻落实《西安财经大学2022“干部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部门管理服务工作,为学校广大职工群众办实事,人事处主动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沟通联系,为我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集中办理优待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对象
陕西省内户籍或符合西安市常住地标准的我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含退休)。
二、所需材料
(一)退役军人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证件丢失的, 提供个人档案中转业、退伍材料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按常住地标准申请陕西省优待证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或者本人名下有产权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
1.请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填写陕西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提供符合优待证相片标准的照片,同时提供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以上材料须压缩成一个文件于2022年5月23日前发送至zhoubin@xaufe.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格式应为“姓名--部门--优待证办理”。逾期学校不再受理。
2.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集中办理优待证工作安排,申领优待证预计在7-9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3.优待证集中办理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取回,通知本人领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9-81556139
人事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