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2 11:1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党政工作安排,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1〕46号),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初开展2021年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学校受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受聘教师岗位的“双肩挑”处级干部)。

二、考核组织

(一)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年度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为学院(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部)教师师德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等次、方法

(一)考核内容。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

(二)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师德考核总人数的30%(只舍不入)。

(三)考核方法。师德考核打分对照《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中的《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表》考核内容、师德失范行为清单及师德负面行为清单进行。

四、考核程序

(一)学院(部)考核。学院(部)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表》考核内容,对教师个人师德考核打分、综合评议、确认等次。

(二)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学院(部)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学院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等次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学院(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三)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将本部门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师德考核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是教师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和重要内容。师德考核优秀是教师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应认定为不合格。

(二)公派出国留学、培训、讲学及参加学术交流超过6个月以上或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休假的教师,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年度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外派、借调、挂职锻炼的教师,由外派、借调、挂职单位出具年度工作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在试用期内的教师,不确定年度师德考核等次,由所在单位作出考核评语,作为首次确定岗位的重要依据;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师由原单位提供评语,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师德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涉嫌违法、违纪、师德失范情形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教师,所在学院(部)按实际情况上报,暂不确定其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待调查工作结束后补定等次。

六、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于2022年1月7日前将教师《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表》、教师师德考核汇总表(盖章)各一份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b座304)。

教师师德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ufejiaoshi@163.com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9-81556140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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