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延缓退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31 15:30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延缓退休管理暂行办法》经2021年7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7月21日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大学

                                          2021年7月26日



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

延缓退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高级专家延缓退休管理,根据《关于省属高校高级专家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85 号)及陕西省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

第二章  延缓退休程序

第三条  受聘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教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延缓退休。

第四条  申请延缓退休的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延缓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人所属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定,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延缓退休期限以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一般延长至与学校签订的《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协议》期限结束,最多不超过65周岁。

第六条  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延缓退休期间,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过3个月,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根据本人申请或所属部门意见,可终止延缓退休,办理退休手续。

第七条  延缓退休的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占用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限额指标和人员编制总额。

第八条  延缓退休期满,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第九条  学校省管干部中属于“双肩挑”的人员,省委、省政府或省委组织部发文明确退休的,不得申请延缓退休。

第三章  延缓退休人员管理

第十条  延缓退休的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须受聘在校内教学科研部门。

第十一条  延缓退休期限内,学校、聘用部门负有对受聘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责任,将采取年度考核、聘期中期考核与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岗位考核。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由聘用部门负责。聘用部门制定延缓退休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年度目标任务,不得低于本部门教授四级A岗位年度目标任务,延缓退休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参与本部门的年终绩效分配。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终止延缓退休,办理退休。

第十三条  聘期中期考核由学校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对受聘人进行考核,在《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协议》期限满三年时进行。聘期中期考核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50%的受聘人,终止延缓退休,办理退休。

第十四条  聘期期满,由学校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对受聘人进行考核,对受聘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聘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给出是否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明确结论,并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对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学校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酌情扣回预发绩效工资部分。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二三级教授延缓退休期间,应专注校内教学科研工作,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按学校规定工作时间上班,正常参加部门的政治学习、工作会议及其他活动,不得私自在外单位兼任党政管理职务。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终止延缓退休,办理退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