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师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强国和教育强省建设目标,聚焦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成长关键问题,从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优化培养培训体系等着手,开展前瞻性研究,为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支持创新性研究,鼓励青年和骨干教师参与,发掘、培养具有教育家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名师名家,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撑。
二、立项类别和范围
(一)立项类别。分为面上项目和专项项目两大类。
1.面上项目类
(1)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国家教师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2)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2.专项项目类
(1)揭榜挂帅项目。针对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的迫切性关键难题,通过揭榜挂帅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吸引高校、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广泛参与。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师教育和教师培养培训实践,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2)智库项目。立足我省教师工作具体问题进行资政建言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3)人才专项项目。面向入选教育部新时代“双名计划”培养对象、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和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征集研究项目,开展相关研究。
(二)立项范围
1.面上项目类。面向全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等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由申报人或团队根据发布的《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自主申报。
2.专项项目类。面向指定对象,依据附件1中“申报项目相关要求”的具体要求,确定申报资格。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面上项目类和智库项目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2)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3)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4)主持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往届“延期”“暂缓通过”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教师项目。
(5)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揭榜挂帅项目类申报人要求:除满足一般面上项目类申请人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要求双主持人,分别为一名学术型主持人和一名基础教育学校主持人,要求学术型主持人应具有省级人才及以上称号,基础教育学校主持人为省级教学名师、教授或正高级教师及以上。
(二)研究内容要求
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申报数量
面上项目我校限额3项,专项项目不限额申报。其中人才专项项目不占各申报单位指标,根据限定对象自主申报,原则上1项/人(本人如有在研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或课题,可放弃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3. 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
以上材料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每个项目资料用牛皮纸袋装好,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Excel格式,其他为PDF格式)。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培养科(行政楼B4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jsp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8155614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