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节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 时间:2019-09-01 09:00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全校师生: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5个教师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节征文活动的通知》,做好2019年教师节庆祝活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引导广大学生感念师恩,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陕西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立德树人的精神,陕西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9年教师节征文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要求转发如下,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教师及学生参与本次活动。
一、活动主题
庆祝新中国七十华诞,弘扬新时代尊师风尚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教育报刊社《教师报》编辑部
三、活动对象
大中小学教师、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文要求
征文分为教师组、学生组和社会组三个类别:
(一)教师组主题为:“教育路上,我们都是追梦人”。
教师可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教学实践,讲述自己或教学团队如何在从教路上求索、学习、实践和成长的故事,表达自已对学生关爱和呵护之情,展现新时代教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如何坚守和践行自己的教育梦想,以及对新时代教师素养要求的思考。
(二)学生组主题为:“老师,我想对您说”。
学生可讲述与恩师之间的故事,以生动的语言展现对老师的感恩之情,用真挚的感情抒发对老师的尊重与爱戴。
(三)社会组主题为:“缅怀师恩,难忘师情”
可用质朴的文字讲述帮助自已成长的好老师,介绍个人身边的好老师,展现好老师的形象。
作品要求:
1.务必原创,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实事求是地写作,要求主题鲜明、材料鲜活、案例典型、时代感强,并保证作品的原创性。
2.作品体裁不限,随笔、散文、诗歌等均可。字数不超过2000字。诗歌无字数要求,不超过20行。
3.来稿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参赛类别、所在学校、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真实信息。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10月1日,包含作品征集期、专家评审期、获奖公示期三个活动阶段。
(二)活动流程
1.作品征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16日)
各单位、部门接到通知后发动教师及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个人应征作品(电子版)发送到活动组委会指定邮箱。
2.作品评审(9月17日—9月24日)
作品征集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业编辑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成立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审,评出最终奖项。所有通过初审的作品均在陕西教育报刊社新媒体平台(教师报微信公众号、陕派教育头条号等)活动宣传专区展示,择优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展示,网友可为喜欢的文章点赞。
3.获奖公示(9月25日—10月1日)
此次征文活动获奖作品将在《教师报》或《教师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奖项设置
此次征文活动按照教师、学生、社会人士三个类别分别设奖,获奖作品数量由征文活动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获奖作品,组委会将分期在《教师报》和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刊登,在省教育厅和陕西教育报刊社各新媒体平台予以宣传推广,并为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 029-87335695
电子邮箱:sxjsgz2018@126.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教师报编辑部
邮编:710003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