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时间:2019-06-29 12:15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19〕2号)要求,现将我校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要紧紧围绕服务陕西“三个经济”发展大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聚焦“四个一流”“双万计划”“双高计划”,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 ”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对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要大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个人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并附《申报书》所填获奖、主要成果等支撑材料。《申报书》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初审,科研处审核并盖章,附件支撑材料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材料目录》(附件3)装订成册。

2.部门推荐。各学院(部)负责审查申报人政治表现、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和附件材料,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据实出具申请人政治表现情况及推荐意见(附件4)。

3.人选公示。学校本着择优的原则,推荐人员经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特点,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3.各学院(部)于7月3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B座503室,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推荐。

报送材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部)公章);《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支撑材料(合并装订1份);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政治表现情况及推荐意见(1份,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高远飞

联系电话:029—8155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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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附件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材料目录

附件4.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政治表现情况及推荐意见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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