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 时间:2019-05-27 15:2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园丁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全体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爱岗敬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1.基本要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本职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事迹感人,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学生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推选范围。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在立德树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以一线教师为主,以事迹为基础,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具体条件。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满20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近些年来获得省级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等荣誉或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挺身而出,积极应急处突,主动保护师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弘扬当代教师立德树人良好形象的优先考虑。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2);
(2)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1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500字以内;
(4)填写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3);
2.请各学院(部)严格对照推荐范围及条件,审核申报人基本情况、获奖证书原件,并在《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中签署意见,在复印件(1份)上加盖学院公章,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于2019 年6月7日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B-401室),同时将电子版打包以学院(部)命名并发送至ufejiaoshi@163.com邮箱。
3.学校推荐上报。学校根据申报人情况,择优遴选1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完善材料推荐上报。
联系人:杨冬 王宁
电话:81556140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