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试行)》(西财人发〔2018〕9号)文件,现将我校2018年度上半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1.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
2.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选留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3.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学校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因为学校首次开展特别评审,本次评审申报人员范围扩大到近5年(2013.07-2018.06)选留及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条件及程序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试行)》(西财人发〔2018〕9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1.6月29日-7月2日,个人申报、部门审核并推荐。
2.7月3日,人事处收材料。
3.7月4日-7月5日,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查。
3.7月6日-7月13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申报材料公示。
4.7月6日-7月13日,将申报者的代表作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5.7月14日-7月16日,根据专家函评结果,整理材料,准备评审。
6.7月18日,述职答辩,评审表决。
7.7月19日-7月25日,公示。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特别评审者须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表》(附件1),能够证明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及学术成果的原始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受聘职位聘书,博士、博士后期间及入校以来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成果获奖材料,被SCI、SSCI等收录论文的检索证明等)。学术成果的认定按照学校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校内评审材料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人员的评审纸质材料请按以下四类分装:
4-1号材料袋内容:《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表》(附件1)
《评审表》一式三份。
4-2号材料袋内容: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
4-3号材料袋内容: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材料
评审表中所列的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材料,包括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获奖、人才项目等材料。
请在代表作封面右上角用标签纸依次标注代表作顺序及作者姓名。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3篇代表作,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代表作。
4-4号材料袋内容:辅助参评材料
评审表中所列专著、教材等其它辅助参评材料依次归入。
以上评审材料的电子版材料请按照《校内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准备。
2.校外函评材料。
校外代表作函评材料请按照《校外代表作函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3)准备。
3.评审表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由人事处统一报送审核,申请者须按时报送材料。
4.以上两类报送材料请于2018年7月3日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69531789@qq.com。
五、评审费用
每人:400元
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是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校工作,鼓励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提高人才队伍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地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中做好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确保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白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37
附件:1.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表.doc
2.校内评审材料报送要求.rar
3.校外函评代表作报送要求.rar
人事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