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8-07-03 09:11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试行)》(西财人发〔2018〕9号)文件,现将我校2018年度上半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1.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

2.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选留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3.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学校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因为学校首次开展特别评审,本次评审申报人员范围扩大到近5年(2013.07-2018.06)选留及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条件及程序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试行)》(西财人发〔2018〕9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1.6月29日-7月2日,个人申报、部门审核并推荐。

2.7月3日,人事处收材料。

3.7月4日-7月5日,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查。

3.7月6日-7月13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申报材料公示。

4.7月6日-7月13日,将申报者的代表作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5.7月14日-7月16日,根据专家函评结果,整理材料,准备评审。

6.7月18日,述职答辩,评审表决。

7.7月19日-7月25日,公示。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特别评审者须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表》(附件1),能够证明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及学术成果的原始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受聘职位聘书,博士、博士后期间及入校以来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成果获奖材料,被SCI、SSCI等收录论文的检索证明等)。学术成果的认定按照学校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校内评审材料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人员的评审纸质材料请按以下分装:

4-1号材料袋内容:《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表》(附件1)

《评审表》一式三份。

4-2号材料袋内容: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

4-3号材料袋内容: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材料

评审表中所列的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材料,包括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获奖、人才项目等材料。

请在代表作封面右上角用标签纸依次标注代表作顺序及作者姓名。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3篇代表作,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代表作。

4-4号材料袋内容:辅助参评材料

评审表中所列专著、教材等其它辅助参评材料依次归入。

以上评审材料的电子版材料请按照《校内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准备。

2.校外函评材料。

校外代表作函评材料请按照《校外代表作函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3)准备。

3.评审表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由人事处统一报送审核,申请者须按时报送材料。

4.以上两类报送材料请于2018年7月3日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69531789@qq.com。

五、评审费用

每人:400元

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是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校工作,鼓励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提高人才队伍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地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中做好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确保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白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37

附件:1.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表.doc

2.校内评审材料报送要求.rar

3.校外函评代表作报送要求.rar

人事处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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