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处长:白红武 B301室 029-81556131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副处长:郑丽 B405室 029-81556825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人事处副处长:赵彦锋 B307室 029-81556132
人事处副处长:吴凡 B313室 029-81556133
人事科副科长:薛栋 科员:张茜 B305室 029-81556138
劳资科科长:李孟洁 科员:雷雯 李智 B303室 029-81556135
师资科科长:王西平 科员:钱海婷 B302室 029-81556137
教师培养科副科长:王宁 B401室 029-81556140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科级秘书:郭艳敏 B304室 029-84163186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周彬 科员:白莹 B306室 029-81556139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高远飞 B402室 029-81556818
部门邮箱:rsc@mail.xaufe.edu.cn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
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劳资科、师资科、教师培养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有关人事、劳资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划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工作。
四、负责师资培养、教师发展服务和教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评选、推荐、上报与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办理教职工的招聘选留、录用、调入、调出和校内调配等工作,办理教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及退休金审定工作。
六、组织实施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七、做好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及社会保险、补贴及职工福利、遗属补助等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各部门计划外用工的审批和工资核定。
九、负责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做好有关人事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做好各类人事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年审、残疾人就业年审等工作。
十一、宣传有关人事政策,开展法规咨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协同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把握教师群体思想动态。
三、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负责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在教师招聘录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聘任及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续聘、评奖评优等各项工作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摆在首要位置。
五、负责各级各类师德先进评选及表彰工作,发挥师德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
六、负责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相关培训活动,树立尊师重教、爱校敬业、终生奉献的良好风尚。
七、统筹构建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牵头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强化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教师发展工作。负责年度教师培训、进修计划。
二、负责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培训长效机制。
三、负责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包括新入职教师培训,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教师教学业务的校内外进修提高以及教学新技能、新模式以及教学研究的能力与方法培训。
四、负责教学沙龙、名师工作坊等教学研讨和学科研讨活动。
五、负责教师赴校外高水平大学访学等研修工作。
六、负责教师发展研究与改革工作,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
七、负责教师培养培训资源平台建设工作。
八、统筹教师培训档案建设管理,完善教师评价机制。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编制与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协调各学院(部)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海内外招聘信息发布与政策宣传,以及高层次人才信息挖掘与交流工作。
三、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协议签订、目标任务考核,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和保障工作。
四、负责校内高层次人才培养,做好中省人才项目的遴选、申报和考评,开展校内人才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省级及以上专家的选拔、推荐、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协助完成博士招聘宣传、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管理等,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和在站博士后管理服务,做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等工作。
八、与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联合筹办校级人才特区建设、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