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职责
作者: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时间:2021-09-23 16:20 点击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有关人事、劳资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划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工作。
四、负责师资培养、教师发展服务和教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评选、推荐、上报与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办理教职工的招聘选留、录用、调入、调出和校内调配等工作,办理教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及退休金审定工作。
六、组织实施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七、做好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及社会保险、补贴及职工福利、遗属补助等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各部门计划外用工的审批和工资核定。
九、负责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做好有关人事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做好各类人事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年审、残疾人就业年审等工作。
十一、宣传有关人事政策,开展法规咨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