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件办理流程

作者:法律顾问室 时间:2021-09-27 08:44 点击数:

1.发生法律纠纷,涉案部门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涉案部门通过人事处(法律顾问室)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获取法律指导,涉案部门向人事处(法律顾问室)提交涉法问题书面材料一份存档备案。

2.委托代理,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用印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提请校长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校长办公室用印,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交人事处(法律顾问室)留存。

3.进入诉讼或仲裁环节,涉案部门办理委托授权手续,涉案部门协助配合法律顾问(或根据案件性质另聘律师)开展诉讼工作。

4.案件结束后,涉案部门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并执行结案结果,向人事处(法律顾问室)提交相关结案材料(如判决书、执行结果证明材料等)存档备案。

版权所有: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