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访学选派工作流程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1-09-27 08:59 点击数:

1.发布国内访学通知,公布访学条件及要求;

2.个人申请。本人向学院(部)提交访学申请并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或《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3.学院(部)初审。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签署意见后报教师发展中心;

4.学校审批。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报学校审批,科级以上干部访学须组织部签署意见;

5.签订协议。教师发展中心与访学教师签订访学协议书;

6.办理返校手续。访学结束,教师在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复职、访学费用报销等相关返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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