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流程

作者:师资科 时间:2021-09-27 08:56 点击数:

(一)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1.每年3月下发通知;

2.个人申请,填写《认定表》或《转换系列审批表》;

3.部门审查;

4.人事处师资科资格审核;

5.人事处处务会审议,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学校发文聘任。

(二)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每年9月省教育厅事前报备,学校下发通知;

2.个人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

3.部门初审并推荐上报;

4.职能部门审核(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进行教学、科研、继续教育等审核并量化赋分),个人网上填报(填写《认定表》或《评审表》或《转换系列审批表》);

5.人事处资格审核并公示结果;

6.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7.学院(部门)专业职务评审推荐小组评审推荐;

8.学科组评议并公示结果;

9.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0.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结果;

11.学校发文聘任,人事科变更专业技术职务信息,劳资科变更工资信息;

12.省教育厅事后报备。

版权所有: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