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陕西省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及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1-11-02 15:58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21〕8号)及《西安财经大学省聘二三级教授专业技术岗位专家职责及考核暂行办法》(西财大人发〔2019〕18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相关要求

(一)人员范围

省属高等学校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正式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师德及业绩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2021年度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陕教人办〔2021〕8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

2.部门审核并推荐。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纸质一式三份);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5.申报表与其他材料分别装订,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袋面粘贴内附材料目录,并注明姓名和单位。

二、聘期考核工作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省聘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专家职责及考核暂行办法》(西财大人发〔2019〕18号)实施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学校负责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家的考核。

聘期考核程序分为个人总结、职能部门审核、评定考核等次、公示、确定考核结果、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三、时间安排

11月5日(星期五)提交所有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钱老师白老师 电话:81556137

                                         人事处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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