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殷红霞等12位同志 “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1-07-05 18:08 点击数:
西财大党发〔2021〕45号
关于授予殷红霞等12位同志
“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28号)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学校审定,决定授予殷红霞等12位同志“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并在全校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经济学院(1人): 殷红霞
统计学院(3人): 郝 原 张争力 王 蕾
信息学院(1人): 刘 锋
法 学 院(1人): 薛小刚
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 潘晓凤 蔡晓兰
外国语学院(1人): 贺金安
双肩挑教师(3人): 李 萍 任保平 王浩鸣
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以受表彰的教师为榜样,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砥砺奋进、担当作为,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