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 荣誉称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7 15:34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20〕28号)精神,现开展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工作,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做好荣誉称号宣传、组织、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授予范围
1.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养优良,师德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在教师岗位(含“双肩挑”岗位)从事教学工作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满三十年及以上。
二、荣誉表彰形式
被授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的教师由学校在教师节期间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条件要求,做好荣誉称号认定工作。荣誉称号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审核的方式,并须在本部门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5月17日前将教师“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和统计表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B401)。
联系人:杨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40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