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2聘期教师岗位中期补岗聘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0 16:03 点击数:

西财大人发〔2020〕14号

 

关于开展2019-2022聘期教师岗位
中期补岗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2019年6月21日校党委会精神,按照《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西财大党发〔2020〕10号)要求,结合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开展2019-2022聘期教师岗位中期补岗聘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2019年聘期岗位聘用中,因上一聘期考核科研任务量化完成率低,高职低聘的教师(以下简称“高职低聘人员”);

(二)2019年聘期岗位聘用中,符合《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中教授四级A岗或副教授五级、六级岗的科研业绩条件,因受聘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不满3年,未能聘用至高等级岗位的教师(以下简称“任职年限不满未聘高等级岗位人员”)。

二、聘用条件

(一)申请补岗聘用人员须符合《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高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第三部分第一条的“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中有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任职资格、年度考核等方面要求。

(二)高职低聘人员,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符合上一聘期本人聘用岗位应完成科研业绩目标任务之一者(业绩认定以本部门上聘期聘用及考核方案为准),可申请补岗聘用至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层级的最低等级。

(三)任职年限不满未聘高等级岗位人员,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受聘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者,符合《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中相应岗位的科研业绩条件,可申请补岗聘用至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业绩条件的认定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在此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三、聘用程序

(一)个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中期教师岗位补聘申请表》提交本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二)各学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聘用文件和本通知的规定对申请补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科研业绩材料报科研处进行复核。

(三)各学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在学校规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确定补聘岗位及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各学院(部)将补聘结果报至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补聘结果汇总,提交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各学院(部)与受聘人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教师岗位中期补聘工作,各学院(部)应按聘期初核定的岗位数进行聘用。教授四级A岗位和B岗位设置,不超过5∶5比例;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设置,不超过2∶4∶4比例。

(二)本次教师岗位聘任中期补聘的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补聘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的目标任务进行聘期考核。

(三)科研业绩的认定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补充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办公电话:029-81556138

 

附件:1.教师岗位聘期中期补岗聘用工作时间安排表

      2.教师岗位聘期中期补岗聘用申请表

 

 

                           西安财经大学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

教师岗位聘期中期补岗聘用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内容

12月1日至12月20日

学校安排布置岗位聘用工作,各学院(部)认真学习传达教师岗位聘期中期补岗聘用工作政策精神。

12月21日至12月31日

教师个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高校教师岗位聘期中期补岗聘用申请表》提交本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2020年1月1日至1月6日

各学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聘用文件和《关于开展2019-2022聘期教师岗位中期补岗聘用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申请补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科研业绩材料报科研处进行复核。

1月7日至1月10日

各学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在学校规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确定补聘岗位及人选,并予以公示。

1月11日至1月12日

各部门将补聘结果报至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补聘结果汇总,提交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各学院(部)与受聘人办理聘用手续,上岗履行新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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