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活动评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04 15:0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试行)》(西财大评发〔2019〕9号)中《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活动管理及评价办法》,为公正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促进教师自身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不断提升,现开展2020年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活动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体专任教师
二、评价时间范围
2019年9月—2020年8月
三、评价内容
教师业务活动内容包括教师发展中心和各学院(部)组织开展的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师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各方面的培训与活动。其中,教师发展中心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开展培训活动参与情况发送至各学院邮箱。
四、评价方法
(一)教师发展中心培训与活动。每学年参加培训与活动项目1项为合格、记60分,2项为优秀、记100分。
(二)学院(部)培训与活动。每学年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累计16次为合格,记60分,每增加1个其他项目加20分,满分100分。
(三)教师业务活动评价结果由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分数与学院(部)认定分数共同组成,其中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分数占总分数的50%,教师所在学院(部)认定分数占总分数的50%。
(四)学校派出的国内外访问学者、挂职锻炼等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教师,当年教师业务活动记满分(100分);当年在校工作不足3个月(含产假、学校批准公派外出)的教师,其当年教师业务活动不进行考核。
各学院(部)务必重视教师业务活动的全面评价工作,请将所属教师认定结果于11月16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评价结果经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将用于教师年度考核及教师工作全要素评价中。
联系人:杨冬 王宁 联系方式:8155614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