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活动评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04 15:0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试行)》(西财大评发〔2019〕9号)中《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活动管理及评价办法》,为公正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促进教师自身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不断提升,现开展2020年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活动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体专任教师

二、评价时间范围

2019年9月—2020年8月

三、评价内容

教师业务活动内容包括教师发展中心和各学院(部)组织开展的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师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各方面的培训与活动。其中,教师发展中心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开展培训活动参与情况发送至各学院邮箱。

四、评价方法

(一)教师发展中心培训与活动每学年参加培训与活动项目1项为合格、记60分,2项为优秀、记100分。

(二)学院(部)培训与活动每学年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累计16次为合格,记60分,每增加1个其他项目加20分,满分100分。

(三)教师业务活动评价结果由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分数与学院(部)认定分数共同组成,其中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分数占总分数的50%,教师所在学院(部)认定分数占总分数的50%。

(四)学校派出的国内外访问学者、挂职锻炼等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教师,当年教师业务活动记满分(100分);当年在校工作不足3个月(含产假、学校批准公派外出)的教师,其当年教师业务活动不进行考核。

各学院(部)务必重视教师业务活动全面评价工作,请将所属教师认定结果于11月16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评价结果经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用于教师年度考核及教师工作全要素评价中。

联系人:杨冬  王宁   联系方式:8155614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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