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0-06-15 14:08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1号),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范围

凡在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专职人员,参加我省或相应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

(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精神,由学校指定二级以上医院集中体检。

(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3.教师资格考试及任教条件。

(1)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三、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陕西省2020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贴照片)(A4纸双面打印)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只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复印件,学历和普通话证书在网报时经过系统比对的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2019-2020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1寸免冠照片1张(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四、时间安排

1.6月17日(周三)以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到财务处缴费,并将《陕西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交人事处师资科。

2.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体检医院为学校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考试。6月27日至8月31日,考点高校将按规定项目组织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4.9月11日至9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

5.9月20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报教育厅审核。

五、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安排、体检等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81556137


                                       人事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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